校内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规定,经学校研究,现将2013年清明节休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假时间:
4月4—6日休假,共3天。其中: 4月4日清明节(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 4月7日(星期日)上班上课,4月7日上4月5日(第六周星期五)的课。
二、注意事项:
1.各部门不得组织集体旅游活动,安全管理处要做好节日安全工作预案,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务必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2.各部门放假前要集中加强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自然灾害等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各系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
3.党政办做好政务值班安排工作(值班地点:励德楼505室,值班电话:49685038,值班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每天17:00前向带班领导报告值班情况,17:15向永川区教委办公室报告学校情况(电话:49861048),17:30前向重庆市教委办公室报告学校情况(电话:63862437)。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值班干部并妥善处理,确保学校安全和稳定。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