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决定》规定要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宪法进校,人文飞扬。12月4日是我国的宪法日,为了引导大学生弘扬法治精神,普及宪法法律知识,重庆电信职业学院信息工程学院2015年12月6日,在龙水湖一阶开展宣传宪法日演讲,到场学生300多名,演讲有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李林泽同学发表。
通过这次宪法宣传日活动,同学们深深地理解到增强全民宪法意识是对党和国家实现依法治国坚强政治决心的一个展示,说明了党和政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问题上是严肃真诚且坚定的。宪法的生命在于它的普及,为广大民众所知、所掌握。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作为当代大学生对于尊重宪法、维护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和实施宪法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